Saturday, March 24, 2012

南北大道收入-林首长请做好你的算数.



摘一段,
"截至2010年12月31日,花费了59亿4500万令吉来兴建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公司已经收取了242亿6600万令吉的过路费及政府赔款。换句话说,截至2010年12月31日,南北大道特许营公司已经创下183亿2100万令吉的投资盈余。"

首先, 收入不等于盈利. 南北大道每年要花相当的钱维修大道. 每年30亿收入, 扣除10亿的维修成本, 7/8亿的融资成本后, 实质盈利为三分之一.

其次, 22年前的60亿, 不等于现在的60亿. 通货膨胀(inflation)导致钱的价值下跌是一个. 当初融资成本需要付的利息, 以及投资在南北大道债卷需要的 机会成本 ( opportunity cost of capital ) 是另一个.

最后, 大道的所谓资产, 要能带来现金流 ( cash flow ) 才被称为资产. 所以南北大道每年十亿的盈利, 还要留着部分来进行资本偿还.

看官问, 为什么当初政府不自己融资, 然后自己收费.
是有这个可能, 但是, 政府依然要偿还债卷的利息, 政府依然要维修大道.
可是, 如果要政府把南北大道的工程和运作包在身上, 等于是两千七百万的人民要为一百万的常年大道使用者负责. 这未必公平.

换句话说, 大道收费合约虽然是现金牛 ( Cash Cow ), 南北大道私营合约的签定有可以更加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地方. 但是, 硬生制造180亿盈利的林首长, 要么是

a) 完全不懂 金融 ( Finance )



或者

b) 明知道事实并非如此, 为了捞取政治资本, 睁眼说瞎话.


两者都很可怕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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